1973年,二名罪犯意圖搶劫瑞典斯德哥爾摩最大一家銀行失敗後,挾持了四名銀行職員六天之久;事件發生後幾個月,這四名銀行職員拒絕在法院指控這二名綁匪,甚至還為他們籌措辯護金;而且,其中一名女性行員,與綁匪中一人在服刑期間訂婚。
這事件,引發了社會學者對這種現象的研究,研究結果顯示,這種現象令人驚訝的普遍存在於各種不同經驗中,於是命名為「斯德哥爾摩症候群」(Stockholm Syndrome);心理學家形容這是一種心理防禦機制,和綁匪建立關係是一種求生策略,假如綁匪和人質間有關係,加害者就較難執行其威脅。人質可能有意識或無意識地試圖藉此方式來應付危機並避免傷害。
當人質盡最大的努力不去激怒或挑釁綁匪時,也會漸漸地失去自我意識,直到完全接受擄人者之觀點為止。於是,當人質以擄人者同樣立場來看外界時,他們就不再渴望自由,結果是當救援到來時,人質可能會抗拒營救。
斯德哥爾摩症候群,有以下幾項特徵:
一、人質必須真正感受到綁匪威脅到自己的存活。
二、在遭挾持過程中,人質必須辨認出綁匪可能施予一些小恩惠的舉動。
三、除了綁匪看法之外,人質必須與所有其他觀點隔離。
四、人質必須相信,逃離是不可能的事。
資料來源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?qid=11050416035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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